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日期:2016-07-07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图书馆

1、读者借阅需持本人校园卡办理借阅手续,教职工10册、学生2册。不准代借或使用他人校园卡借书。入库读者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举止文明,爱护图书资料及公共设施。

2、读者选书时请保持图书的整齐、有序,正确使用代书板。在您每次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时,就应把代书板插入该书所在书架上的位置,浏览完后,若不借该书,便把该书放回代书板所在的位置,以保证图书放回原处;若要借该书,则取出代书板,继续找其它图书或到借阅台办理借阅手续。代书板用毕,请放回入口处。

3、读者要爱护图书。借书时当面检验图书,如发现已有污损划线、缺页等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便加盖标记。借出图书如有损坏、遗失,按淮南联合大学《图书馆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须知》处理。

4、读者应按规定数量借书,不能超借。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。学生借期为30天,教职工借期为120天。所借图书超期,普通图书按每册每天人民币0.1元赔偿。寒暑假到期图书可顺延至假期后归还。教职工过刊每次借阅合订本2本,借阅期限为一个月。

5、字典、词典、大全、综合性百科全书等工具书一律不外借。教学确需的专业手册、图册、产品目录等,由各教学单位填写《工具书预约单》提前至图书馆借阅部。借阅部根据馆藏情况进行办理。

6、图书在办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出库,否则将视为偷窃。对偷窃书刊者加重处罚,除公开检查外,按原书刊定价的10倍罚款。

7、读者应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有问题可提出咨询,对协助维护书库、阅览室秩序,揭发违章行为的读者予以表彰、奖励。如有违反者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取消借阅资格。